【课改探索】涉农财务专题课程学生心得之“以实践为桥,连接理论与实务的彼岸”

作者:贺婷 发布时间:2024-12-20 浏览次数:

以实践为桥,连接理论与实务的彼岸——记南昌县幽兰镇XX村会计与财税调研体会

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农民收入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为了更加深入地学习和理解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在2024年9月23日这一天,我们《涉农财务专题》课程会计专硕的第四小组,在张征华老师精心策划的调研指导和熊翅新老师亲身引领下,踏上了前往江西省南昌县幽兰镇人民政府的实地调研之旅。本次调研小组由9名成员组成,组长为刘诏熏,组员则包括贺婷、殷欣怡、王 政、段丽玲、鲁浦楠、谢娟娟、邱润楠和王雨新等八位同学。我们怀揣着对涉农财务领域的无限热忱与探索精神,一同前往实地调研,以期将课堂所学与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提升我们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

在幽兰镇人民政府,我们受到了热情的接待和专业的指导。通过查阅账目、座谈交流等方式,我们深入了解了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在实际操作中的应用与挑战,为未来的学习和工作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在调研的过程中,我发现当前村级会计核算中存在以下问题:第一,科目核算性质不明。农村新会计制度颁布实施后,对一系列收支往来科目等作了明确具体的统一规定,但不少的村账科目乱设乱用,随心所欲。如奖补资金等均归于其他收入;对于村干部报酬和办公费,有的在“应付款”账户核算,有的在“管理费用”;招待费用不纳入管理费用而登记于经营支出或其他支出等等。第二,不及时处理账务,缺乏有效监督。村级账务大都是一季度做一次账,由于收支凭证登记不及时,处理账务拖拉,跨年度核算较多。存在记账凭证上的记账人、审核人和制证人为同一人的现象,缺乏有效复核与监督,增加了错误和舞弊的风险。

对当前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第一,健全各项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新颁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中规定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要求,在资产、收支往来票据,科目账户设置,财务审计与民主理财等方面做到规范管理。制定明确的账务管理流程和规定,包括账务处理的时限、凭证的登记与保管、账务核对与审计等方面的要求。强调账务处理的及时性,要求定期(如每月或每半月)进行账务处理和核对,尽量避免跨年度核算。第二,加强财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制度是保障,培训为关键。要认真组织农村财务会计、出纳(报账员)等进行集中轮训,提高他们财务管理水平与账务处理能力,同时加深对财经法规的认识。第三,强化审计监督,加大惩戒力度。审计监督是规范财务管理必不可少的重要措施。要切实建立起审计监督制度,以乡镇审计室和农经人员为主体,对账务进行定期审计,杜绝乱支乱用、白条报支等情况发生。对虚报冒领、白条抵数、坐收坐支、违规操作等违反财务管理的行为按有关规定及时坚决实施惩戒。第四,分离记账、审核与制证人职责。明确规定记账人、审核人和制证人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他们各司其职、相互制约。禁止同一人同时担任记账人、审核人和制证人,以减少错误和舞弊的风险

参与此次调研活动,对我来说是一次难得的学习和成长机会。衷心感谢两位授课老师张征华老师和熊翅新老师赋予我这次宝贵的调研机会,也特别感谢积极促成此次调研的南昌市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徐观君主任,这不仅为我搭建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桥梁,更让我得以深入实际,拓宽视野。同时,我也要向幽兰镇各位相关领导的热情接待与周到安排表达我最深的谢意,在你们的悉心关照下,调研过程顺畅无阻。此次调研之旅,我不仅收获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更深刻体会到了基层工作的艰辛与价值,这些宝贵经历无疑将对我的学术研究与个人成长产生深远的影响,我将把所学所得应用到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会计或财税领域从业者,为农村经济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附:调研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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